1.是提高责任意识。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各成员单位、学校和校车运营单位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将安全管理融入到校车运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全力保障上下学交通安全。
2.是加强排查整治。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完善道路、车辆、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路面执法管控,依法查处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接送学生等突出问题,严厉整治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畅通校车违法行为举报信息渠道,切实消除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
3.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切实做到知法守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