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广东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明确,此次整治范围包括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以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7月开始至2022年3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为主要工作内容,预计2021年8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阶段,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2021年8月前完成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对照检查本地查处整治相关问题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认真查找本地本校是否存在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抓好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对于实名举报的,要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对于查实的有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根据教师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按照《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阶段以案例通报、警示教育为主,持续时间为2021年8月~2022年3月。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结合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梳理本地本校查处的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
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展开第四阶段抽查检查、明查暗访工作。由广东省教育厅组建专项整治工作抽查检查组,对各地市、县(市、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检查;选取部分地区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
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组建本地工作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所辖县(市、区)和中小学校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情况以及本地本校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第五阶段为总结提高、巩固成果阶段,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撰写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改进措施等。2021年11月提交中期报告,2022年3月提交总结报告。地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交报告,县(市、区)教育局向地市教育局提交报告,中小学校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
此外,《实施方案》附带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举报电话和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