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今年以来,公安部门打掉了多个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团伙,犯罪分子组织“买手”、平台撮合、出售套现……在这条黑色产业链上,非法所得资金先变为虚拟货币,再“洗白”成法定货币资金。
2020年11月,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某公司被诈骗团伙诈骗590万元。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发现大量资金被犯罪嫌疑人在短时间内快速转移和“洗白”,于是迅速批量冻结了数百个涉案账户。不过,此时有一批账户提出解冻申诉,称只是在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真的是“误伤”吗?办案人员加大了追踪调查力度,一个利用虚拟货币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专案组民警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在上家统一组织安排下,在湖南长沙、四川成都等地组织数十名“买手”。利用“买手”提供的火币网账户和银行卡账户,犯罪嫌疑人在各地的多个宾馆开设房间,接收上游涉案赃款,购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赃款。
在前期大量侦查掌握相关证据后,警方在多地开展抓捕行动。截至记者发稿,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其中涉虚拟货币交易洗钱的20人,涉案金额超过600万元。
西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蒋鹏飞告诉记者,自2020年10月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以来,一些犯罪分子改变了过去通过国内银行卡取现的传统洗钱方式,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洗钱。
无独有偶,江苏盐城建湖警方也成功破获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赌徒在赌博网站上一掷千金,均是使用虚拟货币下注,之后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将不法收益套现为法定货币。2020年12月,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在上海、广州、安徽滁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扣涉案虚拟货币130余万个,价值2600余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巢克俭介绍,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无国界、点对点等特点,不法分子将非法所得兑换为虚拟货币,利用匿名性掩盖犯罪资金的真实来源,在全球各地快速转移,给监管和执法部门追踪带来一定难度。
虚拟货币到底是如何突破法律法规,将赃款“洗白”的?分析已侦破的几起案件,可以大致摸清“洗白”过程。
——组织“买手。